國際標準書號
 
     
 

國際標準期刊號申請註冊 

 ISSNISBN的區別

    ISBN
為是國際標準書號的意思。ISSN是國際標準刊號的意思。有了這兩個編號,說明我們的書刊已經達到國際水準,並且表示在ISBNISSN國際機構裏已經得到註冊。

關於ISBN 的申請

    
在香港您擁有言論出版自由,如果您已經在香港成立出版社並準備出版書籍,我們會為您以出版社的名譽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書號ISBN。每次申請可獲得10ISBN書號,用完可再次申請。

如何申請ISBN

    1
) 填妥ISBN申請委託書並預付ISBN申請手續費;
    2
) 填妥ISBN申請書並簽署蓋章,連同一份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一份商業登記證影本一同寄給我們。我們會立即為您提出ISBN申請。申請ISBN時間大約7個工作日。
    3
) 出書以後,必須交5-7本書籍到香港政府有關部門存檔,(先用電腦列印樣稿提交)。

關於ISSN的申請

    ISSN
是國際標準刊號的意思。如果我們的刊物想達到國際標準,我們必須向國際機構提出ISSN申請。當然,您可以委託我們代為向法國方面申請ISSN。申請ISSN須時20個工作日左右。

如何申請ISSN

    1
ISSN申請委託書並預支付ISSN申請手續費;
    2
) 填妥ISSN申請表;
    3
) 提交所要印刷的刊物的封面、封底和目錄頁;
    4
) 出書以後,必須交3-4本刊物給有關部門存檔。獲批准後,我們會首先得到臨時ISSN國際標準刊號。等到ISSN機構收到我們正式出版的刊物樣板後,就會把臨時ISSN刊號確認為永久ISSN刊號。

ISBNISSN有什麼區別

    ISBN
為是國際標準書號的意思。ISSN是國際標準刊號的意思。ISBNISSN的根本區別在於物件不同。前者是發給書籍出版商;後者是發給刊物出版商。

香港刊物發行註冊

任何出版商,如果說要在香港發行書刊,必須進行書刊註冊,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 請在每期報紙/期刊(包括任何副刊)出版日期起計兩日內,將該刊物一份交付報刊註冊組,該份刊物須由承印人或出版人簽署,並須戴有簽署人的全名及地址。

    (二) 承印人的姓名及地址應登載開該本地報刊的頭版或最後一版。

    
(三) 註冊詳情如有任何更改,應在7日內以指定的表格向報刊註冊主任呈報。


    (四) 註冊有效期為一年,由註冊日期起計。


    
(五) 如任何本地報刊停刊連續為期多於6個月,該本地報刊的註冊須當作已經失效。

在香港註冊發行刊物時您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
、 填寫申請表
    2
、 董事證明
    3
、 公司註冊證書和商業登記證副本
    4
、 出版人、編輯、承印人/商的身份證影本



申請ISSN國際刊號說明:

為維護中國國家法律,本中心之大陸公司辦事處--不會接納國內公司客戶申請國際書刊號註冊。國內公司客戶如要申請書刊號可向CHINA (PEOPLE’S REPUBLIC OF) ISSN China Centre, Director of Newspaper and Periodicals Department, National Library of China, 33 Zhongguancun Nandajie, Beijing. phone: +86-10.8854.53.67 +86-10.8854.53.81 fax: +86-10.6841.78.17 +86-10.6847.11.38 issncn@publicf.nlc.gov.cn Director : Mr. Shouzhen Hao 中國國家圖書館查詢。

 


申請出版社說明:

在香港您擁有書刊出版的自由:您可以在香港申請成立出版社並準備出版發行書籍與刊物;

在香港可以申請出版社名稱如:XXX國際出版社、國際XX出版社、香港XX出版社、XXX香港出版社;

在香港申請出版社須提供資料:你須提供香港有限公司,在有限公司旗下申請出版社(屬無限分行機構);




香港書籍註冊

國 際 標 准 書 號 ﹝ 下 簡 稱 書 號 ﹞ 系 統 , 於 一 九 六 七 年 設 立。 香 港 則 在 一 九 七 六 年 引 入 此 系 統 。 書 號 的 用 途 , 可 以 快 捷 、 有 效 地 識 別 書 籍 的 出 版 地 , 出版 社 , 書 名 , 版 本 及 裝 訂 方 法 。 出 版 社 、 書 商 及 圖 書 館 普 遍 都 使 用 此 系 統 , 作 為 處 理 書 籍 訂單 及 盤 點 存 貨 之 用 。

ISBN組 成

由 十 個 數 碼 組 成 長 短 不 一 的 四 部 分 , 分 別 是 :


國 別 語 種 識 別 代 號 : 用 以 識 別 出 版 社 所 屬 的 國 家 、語 文 、 地 域 等 。 香 港 的 代 號 是 「 962 」 或 「 988 」。
出 版 社 識 別 代 號 : 識 別 某 一 出 版 社 。
書 名 版 別 代 號 : 由 出 版 社 自 行 為 新 出 版 的 書 種 或 版 本 編 配 。
稽 核 數 碼 : 用 以 核 對 書 號 是 否 正 確 。
每 部 分 由 連 字 號 或 空 位 分 隔 。

ISBN計 算 方 法


將 前 九 個 數 碼 順 序 乘 以 10 9 8 7 6 5 4 3 2
將 各 乘 積 相 加 , 求 出 總 和
將 總 和 加 以 0 10 範 圍 內 其中 一 數 , 使 能 被 11 整 除 。 所 加 數 字 , 即 為 稽 核 數 碼 。 當 稽 核 數 碼為 10 時 , 以 「 X 」 代 替 。
例 子


國別語種 出版社 書名 稽核數碼
識別代號 識別代號 版別代號

9 6 2 2 1 5 0 0 1 ?
x 10 9 8 7 6 5 4 3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0 + 54 + 16 + 14 + 6 + 25 + 0 + 0 + 2

總 和 是 207 , 須 加 上 「 2 」 , 方 可 被 11 整 除 。 所 以 稽 核 數 碼 是 「 2 」 , 而 有 效 的 書 號 是 : 962-215-001-2

應 用 範 圍

適 用 的 印 刷 品 及 物 料


書 本 、 小 冊 子 、
縮 微 複 制 品 、
教 育 錄 影 帶 或 電 影 、
混 合 媒 介 刊 物 、
微 型 電 腦 軟 件 ( 請 參 閱 《 國 際 標 准 書 號 評 論 雜 志 》 的 指 引 )
地 圖 、
點 字 刊 物 、
電 子 刊 物 。
不 適 用 的 印 刷 品 及 物 料

日 志 、 年 曆 、
廣 告 、
報 紙 、 期 刊 、
無 書 名 頁 及 內 頁 之 美 術 圖 片 、
美 術 折 卡 、
純 音 響 錄 音 。


香港書籍註冊

不論書籍或刊物有沒有申請國際標準書號或期刊號,凡在本港印刷、製作或出版的書籍,每本須送交五套予書籍註冊組安排保存。

1. 任何新書刊的出版人,須於該書刊在香港出版、 印刷、 製作或以其他方式製成後1 個月內, 將該書刊5本連同附屬該書刊的所有地圖、 圖片或其他刻印, 免費送交書刊註冊組登記。

2. 任何人違反《書刊註冊條例》, 即屬犯罪, 一經定罪, 可處罰款$2,000


無須註冊的書刊

1.
每星期出版不少於4次的報章。
2.
並非提供予公眾人士的書刊。
3.
內容純粹是價目表、 銷售目錄、 商業通訊或商業廣告的刊物。

自二○○○一月一日起,書籍註冊組轉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香港公共圖書館管理。該組的主要工作包括
執行《書刊註冊條例》 (香港法律第142) 的規定,凡在本港印刷、製作或出版的書籍,每本須送交五套予書籍註冊組安排保存。

處理國際標準書號系統的行政工作,並向出版商及書商推介該系統。
向國際標準書號總代理提供本地出版商的資料,供編訂《出版商國際標準書號名冊》用。

國際標準書號﹝下簡稱書號﹞系統,於一九六七年設立。香港則在一九七六年引入此系統。書號的用途,可以快捷、有效地識別書籍的出版地,出版社,書名,版本及裝訂方法。出版社、書商及圖書館普遍都使用此系統,作為處理書籍訂單及盤點存貨之用。

期刊代號的組成

由十個數碼組成長短不一的四部分,分別是:
國別語種識別代號:用以識別出版社所屬的國家、語文、地域等。香港的代號是「 962 」。
出版社識別代號:識別某一出版社。
書名版別代號:由出版社自行為新出版的書種或版本編配。
稽核數碼:用以核對書號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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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國際金融中心二期1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