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注册
 
     
 

中国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国内的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使用本栏目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 并分别缴纳费用。
    二、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
 
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国内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以自然人名义注册,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
2.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上盖公章(个人签字) 
3.5cm*5cm-10cm*10cm的商标标识;
4.提供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实际联系地址;
5.申请商标所要保护的产品或服务范围。
 
国外、港澳台:
1.公司名称、地址或自然人(护照、港澳台胞身份证明)国外申请人需中英文对照;
2.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上法人签字或是盖公章
3.5cm*5cm-10cm*10cm的商标图;
4.提供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实际联系地址。
5.申请商标所要保护的产品或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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